第二期
第二期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期真正讨论的不是配偶有没有签字,而是当一方主张经营收益、深度参与经营并共享利益时,法律为什么要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把收益与风险重新绑在一起。
课堂实施成果前四期:课堂实施与机制验证
第二期
本期进入方式
第二期真正讨论的不是配偶有没有签字,而是当一方主张经营收益、深度参与经营并共享利益时,法律为什么要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把收益与风险重新绑在一起。
第二期从第一期的方法训练进入原则判断,课堂重心从类案检索推进到如何用法理原则重构具体裁判理由。
这一期承接第一期的案例进入方式,但不再停在比较,而是要求学生把抽象原则压进《民法典》第1064条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
- 课堂主轴是把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从抽象法理压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
- 小马奔腾案构成全期核心案例,对赌协议案作为辅助比较材料出现。
- 课程重点不在背诵条文,而在区分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本期核心问题
- 为什么没有在债务文件上签字,仍可能承担共同债务?
-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如何进入《民法典》第1064条的解释?
- 受益者负担为什么比单纯的知情与否更关键?
进入正文前先抓住这四步
- 01原则导入与法理标尺
先把权利义务相一致、受益者负担和实质正义几个法理坐标立起来。
- 02小马奔腾案进入
把抽象原则放回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这个最具张力的争议场景。
- 03法理推演与规范适用
让学生把案例事实、法理原则和《民法典》第1064条连成完整推理链。
- 04讨论延展与课堂收束
把既知情又受益、知情但未受益、不知情但受益等难题真正转成学生自己的判断。
十四份材料
统一材料目录
这一页只做引子,下面的链接直接进入材料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