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第一期 · 学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期说明课程怎样把学习目标改成可观察、可判断、可追踪的评价标准。

课堂实施成果前四期:课堂实施与机制验证
课程主题类案检索与法律适用
课程模块第一模块:案例进入与法律方法
理论导师万娟娟
实务导师程秀建
08 · 学习成果类

学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维度

  • 掌握类案检索与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
  • 能够从检索结果中提炼争议焦点并形成导读判断。
  • 为后续裁判文书研习建立统一的阅读起点。
  • 识别哪些案件真正可比。
  • 把事实差异转成法律适用判断。
  • 形成简洁而有依据的课堂表达。
  • 学生需要从“搜到案例”转向“判断案例能否比较”。
  • 课程希望把检索动作转化为争点识别和表达能力,而不是停留在工具层面。

评价指标对应的课程目标

  • 第一期要求学生把“类案检索与法律适用”转成结构化判断。
  • 学生研习报告的核心任务是围绕借名买房案或优先承租权案完成类案比较,说明事实差异如何影响法律适用。
  • 报告不能只复述案情,而要提炼争点、比较法院说理并给出自己的导读判断。
  • 课后反馈应聚焦检索是否真正帮助理解案件,而不是只谈数据库是否好用。
  • 第一期最容易暴露的理解难点是:哪些案件真正可比,哪些事实差异足以改变裁判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