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

第六期 · 学生研习报告(三)

第六期直接展示一份学生研习文本,重点看学生怎样把本期主题推进成自己的书面判断。

示范性课程视频后四期:示范性课程视频与资源化成果
课程主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技术治理:从人脸识别到数字人格权
课程模块第二模块:数字治理与人格权保护
理论导师李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实务导师孔源(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11 · 学习成果类

学生研习报告(三)

这份研习报告回应的问题

第六期选取的这份代表性研习文本围绕“必要性与比例性在数字治理中分别起什么作用?”展开,重点不在复述课堂结论,而在展示学生如何把问题推成完整论证。

  • 学生研习报告应围绕某一数字治理场景说明:采集目的是什么、同意结构是否真实、替代方案是否存在、边界为何应画在这里。

论证是怎样展开的

  • 随后进入必要性与比例性判断。
  • 比较进入某个空间所需的认证手段是否存在替代方案。
  • 比较不同场景中的处理目的、处理范围和权利影响强度。
  • 比较平台和管理者是否真正承担了说明边界与提供救济的义务。
  • 识别同意结构中的现实不平等。
  • 区分必要性和比例性各自承担的边界审查功能。
  • 把数字治理争议转成可论证的法学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