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

第六期 · 教学材料指南

第六期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与技术治理:从人脸识别到数字人格权”交代课程定位、学习目标和材料使用顺序,先把这一期课怎么进入正文说清楚。

示范性课程视频后四期:示范性课程视频与资源化成果
课程主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技术治理:从人脸识别到数字人格权
课程模块第二模块:数字治理与人格权保护
理论导师李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实务导师孔源(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01 · 教学设计类

教学材料指南

课程基本信息

  • 课程主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技术治理:从人脸识别到数字人格权。
  • 授课对象:法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 理论导师:李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实务导师:孔源(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学习目标与预习要求

  • 能够识别人脸识别场景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争点与数字人格权风险。
  • 理解同意、必要性与比例性在技术治理中的边界作用。
  • 能够评价平台、物业或商业机构的信息处理行为是否具有法理正当性。
  • 通读指定裁判文书或争议材料,标出信息收集主体、处理方式和权利冲突节点。
  • 复习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保护、比例原则与必要性原则的相关规范。
  • 思考当技术提高治理效率时,法律如何防止人格权益被过度让渡。

材料如何进入课堂

教学材料指南:指南把第六期固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人格权”这一法理框架中,避免页面只剩对刷脸场景的表面描述。

课程正文导引与内容结构:讲授稿把法理基础、三类争议场景、裁判分析路径和课堂输出串成完整正文,是第六期内容展开页的主要内容来源。

裁判文书法理导学:导学材料的作用是帮助学生区分授权、必要性、比例性和权利救济这些层次,避免把问题压缩成一句“用户已同意”。

裁判文书研习任务单:任务单把学生输出固定在“场景、行为、规范、衡量、结论”这条线里,让他们真正能够对治理边界提出论证。

  • 突出“技术看见了你的脸,法律如何看见你的权利”这一问题意识。
  • 把人格权保护放回真实数字治理场景,而非停留在法条复述。
  • 让学生在便利、效率与尊严之间进行价值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