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基本信息
- 课程主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技术治理:从人脸识别到数字人格权。
- 授课对象:法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 理论导师:李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实务导师:孔源(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学习目标与预习要求
- 能够识别人脸识别场景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争点与数字人格权风险。
- 理解同意、必要性与比例性在技术治理中的边界作用。
- 能够评价平台、物业或商业机构的信息处理行为是否具有法理正当性。
- 通读指定裁判文书或争议材料,标出信息收集主体、处理方式和权利冲突节点。
- 复习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保护、比例原则与必要性原则的相关规范。
- 思考当技术提高治理效率时,法律如何防止人格权益被过度让渡。
材料如何进入课堂
教学材料指南:指南把第六期固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人格权”这一法理框架中,避免页面只剩对刷脸场景的表面描述。
课程正文导引与内容结构:讲授稿把法理基础、三类争议场景、裁判分析路径和课堂输出串成完整正文,是第六期内容展开页的主要内容来源。
裁判文书法理导学:导学材料的作用是帮助学生区分授权、必要性、比例性和权利救济这些层次,避免把问题压缩成一句“用户已同意”。
裁判文书研习任务单:任务单把学生输出固定在“场景、行为、规范、衡量、结论”这条线里,让他们真正能够对治理边界提出论证。
- 突出“技术看见了你的脸,法律如何看见你的权利”这一问题意识。
- 把人格权保护放回真实数字治理场景,而非停留在法条复述。
- 让学生在便利、效率与尊严之间进行价值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