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

第八期 · 学生研习报告(二)

第八期直接展示一份学生研习文本,重点看学生怎样把本期主题推进成自己的书面判断。

资源化成果后四期:示范性课程视频与资源化成果
课程主题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法律秩序:作品、责任与治理边界
课程模块第二模块:智能治理与法理回应
理论导师王沛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实务导师陈立恒(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10 · 学习成果类

学生研习报告(二)

这份研习报告回应的问题

第八期选取的这份代表性研习文本围绕“人的提示输入、筛选修改和定稿行为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展开,重点不在复述课堂结论,而在展示学生如何把问题推成完整论证。

  • 报告重点不是给 AI 贴主体标签,而是说明作品认定和责任边界为何应这样划定。

论证是怎样展开的

  • 再看输出表达和权利影响。
  • 比较作品认定与侵权责任两组问题各自关注的法律层次。
  • 比较不同生成链条中人的参与程度和平台控制能力。
  • 比较创新激励与权利保护在不同场景中的权衡重心。
  • 拆开生成过程中的人的参与方式。
  • 识别不同环节的权利风险和平台控制能力。
  • 把创新激励与权利保护之间的边界转成可论证的法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