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第五期 · 学生研习报告(二)

第五期直接展示一份学生研习文本,重点看学生怎样把本期主题推进成自己的书面判断。

示范性课程视频后四期:示范性课程视频与资源化成果
课程主题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旨及适用
课程模块第二模块: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
理论导师朱省志(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实务导师温绍东(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10 · 学习成果类

学生研习报告(二)

这份研习报告回应的问题

第五期选取的这份代表性研习文本围绕“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应当怎样区分?”展开,重点不在复述课堂结论,而在展示学生如何把问题推成完整论证。

  • 报告重点不在简单支持排除或反对排除,而在说明程序违法为何影响证据能力或证明力。

论证是怎样展开的

  • 识别瑕疵性质与发生环节。
  •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与电子数据在违法取证判断上并不适用同一尺度。
  • 录音录像缺失、提取程序瑕疵和直接强制取证在违法程度上存在差别。
  • 法院的理由必须同时回应真实发现与程序合法的张力。
  • 区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识别一般程序瑕疵与必须排除的边界。
  • 在权利保障与犯罪控制之间提出有理由的判断。